央廣網北京7月11日消息(記者馮會玲)據中國之聲《全國新聞聯播》報道,國家衛生計生委、司法部、財政部、中國保監會、國家中醫葯管理局聯合印發《關於加強醫療責任保險工作的意見》,意見要求,到2015年底前,全國三級公立醫院參保率應當達到100%。
  國家衛生計生委主任李斌強調,投保醫療責任險,可以使醫療機構通過確定性的保險安排,化解醫院運營過程中的不確定性風險,提升醫院風險管理水平,穩定醫院運營秩序,但醫療機構不能因為參加了醫療責任保險就萬事大吉。
  李斌:如果因為工作責任心不強,不遵守操作規範等造成醫療事故,仍然要依法依規追究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責任。各級醫療機構要利用好保險價格杠桿的激勵和約束作用,剋服保險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等問題,提高醫療機構持續參保的積極性。
 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項俊波說,醫療責任保險費率的高低,與醫療機構風險管理水平直接掛鉤。
  項俊波:對自身管理比較規範、風險防控有效、事故效率低的醫療機構,可以獲得獲得降低保費的優惠,反之則提高費率。
  根據五部委要求,到2015年底前,全國三級公立醫院參保率應當達到100%;二級公立醫院參保率應當達到90%以上。  (原標題:五部委:2015年底三級公立醫院參保率應達100%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cvjw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